專任教師-刑事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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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週前截至 2026/7/5
全職
職缺描述
【東吳大學法學院法律學系115學年度禮聘專任教師-刑事法學1名】
一、 應徵者應具有教授刑事法學相關課程之專業能力。
二、 申請時須已取得國內外大學相關學系之法學博士學位。
三、 以教學實績與已發表學術著作為主要遴聘考量;尚無教學經驗者,以博士論文及其他相關著作為主要遴聘考量。
四、 遴選方式:通過書面審查之應徵者,將邀請至本系試教、面談。
五、 遴選考量:除具備相關領域之專業與資格外,須認同本院教育理念、且以法學教育為職志,並須符合東吳大學教師評審辦法之規範。
六、徵聘職級:先以專案教師聘任為原則。
七、預訂起聘時間:115年8月。
應徵者請於民國115年5月11日上午11點前以掛號寄達(或親送)下列申請文件至100台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56號 法律學系陳虹淑秘書收(電話:02-2311-1531分機2521,E-mail:shue0305@scu.edu.tw)
1.應徵法學院教職申請人資料核對表。
2.履歷、自傳(附最近三個月內正面半身照片)。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教師證書影本(已有證書者繳交)。
5.大學、碩士、博士學位證書影本及成績單(大學以上各階段成績單請檢附歷年修業成績單,國外學歷者,學位證書及成績單須經駐外館處驗證)。
6.博士學位論文、相關著作及其他學術研究成果資料。
7.聲明書(聲明:所繳交之各項證明文件影本確與正本相同無誤,並親筆簽署)。
- 申請人請至https://reurl.cc/Dxb0eN填寫個人資料及上傳相關文件;資料核對表及聲明書請下載填寫,下載網址為東吳大學法學院http://www.scu.edu.tw/law/→最新消息→一般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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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開發,讀寫能力英文西班牙培訓行銷家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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