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內容 每筆公告內容均由本府各機關學校自行審核後公布本網站,若對徵才內容有疑問請逕洽該徵才單位。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官職等(或薪點/薪資)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稱 工程員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名額 3 應徵開始日期 2026/4/21 應徵結束日期 2026/4/28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職務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以上,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等不得任用之情事,且未受懲戒處分、品性端正者。 工作項目 (一